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2月5日受访时介绍,过去一年,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,高质效办好“减假暂”(对监狱罪犯实行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)监督案件,既监督“纸面服刑”“提钱出狱”,又防止“该减不减”“该放不放”。 据介绍,2023年1月至11月,全国检察机关受理“减假暂”案件27万余人,提出纠正意见1.6万余件。 “我们积极推动制发‘两高两部’《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》和‘两高三部一委’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》,并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,联合最高法、司法部开展专项检查,督导‘减假暂’规范性文件落实。”侯亚辉介绍,在加强有关“减假暂”案件办理制度供给的同时,最高检还向司法部通报“减假暂”办案情况,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,并列入最高检与司法部重点会商事项;直接组织专门巡回检察,把监督防范被监管人死亡与“减假暂”监督结合起来,紧盯重点地区、重点监狱,会同监狱管理部门督促整改,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。 强化实质审查是“减假暂”办案的关键。侯亚辉介绍,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审查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材料,既审查罪犯劳动改造、监管改造等客观方面的表现,又审查罪犯思想改造等主观方面的表现,重点审查岗位调整、计分考核、立功奖励、病情鉴定、违规惩戒等关键环节。 同时,检察机关办理在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“减假暂”案件时,按照规定组织听证,邀请相关单位或领域的代表参与,有效防范暗箱操作。(刘硕、张树志) 最高人民检察院(资料图) |